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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忽悠式”回购 新规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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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财富网 1 发布日期:2019-01-14

  在经历近两个月的公开征求意见后,11日晚间,沪深交易所分别发布《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意味着回购细则正式落地。在此前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此次公布的《回购细则》正式版本有三个重要修改。

  修改一:进一步压缩“忽悠式回购”的空间

  对通过二级市场出售已回购股份,将减持前持有期由6个月延长至12个月,并新增了任意90日减持不得超过1%等条件。

  修改二:加强了对“矛盾式回购”的信披要求

  所谓“矛盾式回购”,就是公司一边回购,公司股东、高管一边减持的矛盾操作。

  修改三:回购用于注销的 不得变更

  具体包括:一回购股份拟用于注销的,不得变更为其他用途;二回购股份拟用于未来出售的,应当在一开始即予以明确并披露,否则不得出售。

  该政策一出,立即引发市场热议。监管部门强化监管,明确回购细则,给上市公司带来更严格的约束,回购细则的出台有何重要意义?将对市场产生怎样的影响?中国财富网邀请专业人士为您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