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富报道】两部门: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中国财富报道

来源:中国财富网 1 发布日期:2020-03-25

据财政部3月25日消息,财政部、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公告称,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对物流企业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编导:齐方怡

监制:周羿翔 孙亚琼 孟思涵

中国财富网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