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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富报道】上海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6月底前企业可缓缴公积金
中国财富报道

来源:中国财富网 1 发布日期:2020-03-03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3月3日发布了《关于本市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明确了上海应对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包括缓缴政策、降低缴存比例等。

根据《通知》,2020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积金缴存企业因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后,可以向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缓缴。缓缴期限为2020年2月至6月(企业已汇缴2月住房公积金的,缓缴期限为2020年3月至6月)。缓缴期间,不对企业作欠缴处理,不影响企业征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需办理账户转移或者销户提取的,企业应当先为其办理补缴。缓缴期限届满后,企业应当恢复缴存。

 

记者:宋薇萍

编导:贾丰瑛

监制:周羿翔孙亚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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